首批供应商入库公示发表时间:2026-09-04 19:42 为健全供销农产品流通体系,规范供应商入库管理,根据《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招募公告》(2026年8 月 11 日发布)安排,集团完成了首批供应商申报材料受理、资质核查及履约能力评审工作。经初审,拟将符合入库条件的经营主体纳入海口市供销集团供应商库,现予以公示。 一、拟入库结果概况 根据招募公告明确的资质标准与评审规则,经材料审核,本次首批共确定13家经营主体符合入库条件,供应品类覆盖全品类农副产品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《海口市供销集团首批入库供应商名录》。 二、入库管理相关说明 1.资格有效期:供应商入库资格有效期为1 年,自公示期满次日起生效。有效期届满前,集团将依据供应商履约情况、服务质量、信用记录等开展续期评价,评价合格的可保留入库资格。 2.履约要求:入库供应商参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采购项目报价时,须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,严禁串通报价、恶意低价竞标、虚报产品规格等违规行为。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,并纳入集团合作黑名单。 3.采购规则: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农副产品采购项目,优先从入库供应商范围内开展询价采购,具体供货品类、价格、结算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及业务订单约定为准。 三、公示期限及异议受理 公示期为3 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入库供应商的资质、履约能力等情况有异议,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集团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、证据充分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,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 受理地址:海南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:洪工 联系电话:18976192555 五、其他事项 本次为集团首批集中供应商入库,后续集团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常态化开展供应商增补招募工作,相关信息将另行发布。 六、《海口市供销集团首批拟入库供应商名录》
海口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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